热问|购房人能否以未备案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来源:新京报

近日,北京市的徐振(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是否能以此为由,请求法院确定该合同无效?

解答:

对此,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丁香律师介绍,从目前情况来看,如果购房人仅凭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法院确定该合同无效,一般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明确,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卢茜返回搜狐焦点首页,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

热问|购房人能否以未备案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预售合同有法律效益吗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
遇到这类精装问题可要求退款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
水电改造合同内容,水电改造合同签订要求
七问七答!全面了解北京通州购房新政策
2019上半年家具投诉破7000件 集中于质量与合同
这个月开始,这几类购房人贷款额度最高,你可以买房了
欧派家居被投诉“合同违背国标” 专家称条款无效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丨2019中国卫浴质量大会举行
郑州金马凯旋家居CBD被指合同欺骗 多次涉嫌违规

网址: 热问|购房人能否以未备案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http://www.jjzxw.cn/newsview190794.html
所属分类:家居装修效果图

推荐资讯